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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离开狭义的动物愈远,就愈是有意识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



第一章 基础理论分析:专利制度变迁的理论框架

第一章 基础理论分析:专利制度变迁的理论框架

人离开狭义的动物愈远,就愈是有意识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不能预见的作用、不能控制的力量对这一历史的影响就愈小,历史的结果和预定的目的就愈加符合。

——恩格斯

财富、知识、荣耀,不过是权力几种类型。

——霍布斯

人类社会历史是一部制度认知、选择、演变的历史[1],制度演进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它决定了人类历史中的社会演化方式,其起源与动力一直是经济学和社会学中最富魅力却又远未得到充分解释的领域,也一直是学术界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之一,正如拉坦所言,制度变迁原理一直是那些对发展的历史和制度方面感兴趣的经济学家和其他社会学家所感到困惑的。[2]胡适先生认为,对于历史的研究需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3]。“大胆假设”即提出历史变迁的线索和理论,并要敢于“怀疑”,“疑难是思想的第一步”;“小心求证”即在仔细审定历史材料的基础上,对这一线索和理论予以验证。[4]对于研究纷繁复杂的专利制度历史而言也是如此,我们需要一个科学合理的视角或线索去论述和评价制度历史,从中获得启示。是以,本书基于社会学和经济学相关制度变迁或演进的理论,择取了一个制度演化模型,从而确定了本书研究专利制变迁的基本理论框架。

注释:

[1]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20.

[2]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刘守英,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329-338.

[3]胡适.胡适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05.

[4]胡适.胡适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519.

人离开狭义的动物愈远,就愈是有意识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

一、一个制度演化的理论模型

自从人类开始探索社会以来,一个幽灵就一直游走在社会科学领域。这个幽灵被冠以多样的称号:制度、规则与规范的变迁或演进。由于制度变迁的复杂性和争议性,制度变迁或演进一直是经济学、历史学、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学者所广泛讨论和研究的核心。[1]例如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卡尔·马克思、马克斯·韦伯和埃米尔·涂尔干,新旧制度学的启蒙者索尔斯坦·凡勃伦、约翰·康芒斯以及道格拉斯·诺思都曾致力于研究制度变迁的规律。本书无意对这些纷繁的理论进行一一辨析,只是从这些理论中择取了一个科学合理的制度演化模型作为本书讨论的一个理论框架。本书以为一个模型只要没有被经验完全推翻,就不能断言它毫无价值而应被摒弃。只要构建得足够好,就能为学者们提供一个分析的样板,从而找到各自历史经验在理论上的支撑点,充分领受历史作为独特性和一致性(个性和共性)的统一体实质。这样的模型,其价值在于启示性,而不仅仅是信息传递。它不重在讲述事件本身,而是教人如何对客观事实进一步发掘和认知。[2]

(一)几个基本概念的澄清:社会、结构和制度

在对相关问题分析之前,一些基本概念和共识应该予以明晰,这几个概念分别是社会、结构与制度。

首先,对于社会的概念,本书采用吉登斯的界定,即社会是具有系统特征的个体集合,是由众多行为体或参与者(如个人以及个人组成的集体)、结构(制度体系)和物理环境所组成的。由于社会系统存在动态维度,社会不能还原为不同个体的简单相加,社会必然拥有使各个个体联系起来的结构。[3]物理环境指的是自然世界和人类活动,吉登斯和布迪厄认为这些物理环境本质上是以“时间和空间”或“地点与时刻”的形式存在的。

其次,关于结构的概念,社会由各种规则来支撑,相关联的制度构成一个制度子系统,而支撑社会的完整制度体系即社会“结构”。吉登斯认为“结构是由行为体塑造的”,“结构是行为行动的媒介,同时也是行动不断重复组织的结果”,并且结构是“虚拟秩序”,只以“记忆痕迹”的形式存在。[4]因而结构本身是一个纯粹观念化的概念,其实质是由相互关联的制度所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并且结构只能在由人组成的社会系统中存在。对于栖居在荒野的单个人来说,根本不需要制度。而且,结构不是整个社会系统,而只是社会系统的一个能够将个体胶合起来的部件。[5]行为体、结构(制度体系)和物理环境一起组成了整个社会系统。在这个系统中,行为体在本体论上要优先于结构和制度。因为行为体和行为体的行动有着物质输入,结构却纯粹是观念化的,而鉴于物质力量总是在本体论上优先于观念力量,所以行为体在本体论上优先于结构,但根据系统动力学,结构与行为体是相互建构的:因为结构一旦被行为体所创设出来,就有了自己的生命,它们直接或间接、公开或隐蔽地塑造行为体及其行动[6],正如吉登斯所言:“不应将结构等同于制约。相反,结构总是同时具有制约性和使动性。”[7]

再次,作为结构的基本组成因素,制度在经济和社会学领域是一个比较广泛的含义,本书采用诺思的定义,即制度是人们构建的,对人们行动和交往的一种约束,它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领域里交换的激励,一般由正式的规则(规则、法律、宪法)和由非正式的约束(行为规范、惯例和自我限定的行事准则)组成。[8]并且制度与组织是相互区分的,组织是行为体的一部分,一般被看作为达到某些目标并受共同目的约束的由许多个体组成的决策单位,包括国家、政治团体、经济团体、社会团体以及教育团体等。[9]由于组织有着物质输入,而制度作为结构的子要素,其本身是观念的构建,因而组织优先于制度,组织塑造了制度。正如诺思所言,制度是博弈的规则,组织是博弈的参与者,组织和制度的交互作用推动着制度的变迁。[10]但诺思仅强调了制度的约束性,而忽视了制度的助力作用,事实上正如林毅夫所言,制度本身可以减少人们交往和互动的不确定性,减少交易成本,因而制度具有安全和经济功能。[11]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制度是社会知识的化身或由固化的观念构成,制度本质上就是观念的化身或者被规制化了的观念。观念只是我们思想活动的产物。一个观念可以表现为信念、计划、观点或科学知识等多种形式,而与制度相关的观念便是行为体关于制度系统构建的观念以及特定制度安排是什么的观念。[12]由于不同行为体经常持有不同的观念,通常会有多种观念描绘未来制度安排应有的形态,制度变迁本质上是将某些观念固化为制度的一个过程,因而制度观念仅是建立某种制度的雏形,制度是观念的化身并且反过来能够塑造观念的产生,制度与观念并不相同:只有“规制化了的”观念才是制度。并且制度是观念的体现或是规制化的观念,并不是说从观念到制度有一个简单的因果关系,其本质上是一个复杂的演化过程,这在下文会详述。

(二)制度演化理论提出的背景及意义

制度演化理论是指运用一套生物隐喻,如变异、选择、进化等语义体系,借鉴生物演化的思想方法来研究经济增长、制度变迁等规律的科学。广义的社会演化理论思想源远流长,可一直追溯到马歇尔、熊彼特、马克思、阿尔钦、斯宾塞、门格尔、哈耶克、凡勃伦、约翰·康芒斯等学者,自20世纪80年代的博尔丁、纳尔逊和温特开始,制度演化理论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之后在霍奇逊、梅特卡夫、多西、青木昌彦等学者的共同努力下,他们发展出了一个富有前途的研究范式。虽然他们运用的具体模型有所差异,但是他们都遵循自然演化与社会经济演化的类比原理。制度演化理论最初来源于自然演化理论,尤其是拉马克和达尔文的进化论,而后随着生物学研究的深化和社会科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生物学与其他经济社会学之间的相似性,因而演化思想逐渐超出生物界,开始引起人类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甚至政治学家的广泛关注,学术界开始把演化的概念拓展运用到社会科学领域,为探寻一些社会问题和经济现象的发展规律提供了一种理论视角和分析框架。正如伊森哈特(Eisenhardt)和伽鲁尼克(Galunic)所认为的,演化现象不仅存在于生物演化中,而且还存在于社会经济系统中[13],温特也认为:“自然选择和演化不应该被看作是为了生物学的特定目的,也可适用于为经济学的特定目的而提出来的概念,应该将其视为生物学、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所共同分享的概念。”[14]

制度演化理论内涵广泛,不但包含达尔文的生物进化原理,而且还具有哲学、物理学和经济学的渊源。哲学方面,它抛弃了建基于牛顿的机械世界观,而采用有机体世界观(也即认为世界的根本特征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仅是运动而且是变化的、非线性的、非决定论的,因而应该坚持整体分析法);物理学方面,它适用热力系统论;经济学方面,它则批判地继承了西蒙的有限理性理论。[15]其总体上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个体的异质性或多样性。制度演化理论所预设的个体具有有限理性和不同利益偏好。二是演化机制,系统遵循一定的演化规律,也即其具有与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三个核心概念(遗传、变异与自然选择)相类似的三个因素。三是历史的重要性。演化理论重视历史的过程和时间维度,历史分析已经成为演化分析的重要手段。因为对事物存在的解释涉及对事物起源及其演化的解释,这种解释是与历史特性紧密相关的,历史的不可逆性解释了路径依赖产生的原因。[16]

制度演化理论采纳的是一种非决定论、非线性的演化思维,其研究的重心不在于静态的存在,而是动态的生成,倡导从生物学和其他自然社会科学中汲取丰富营养,广泛使用隐喻方法理解和处理动态、复杂的经济社会系统。制度演化理论将社会经济演化理解为一个类似于生物进化的“达尔文过程”,强调演化过程的复杂性、偶然性和历史重要性等特征而日益受到青睐。它不但更契合自然科学革命性的进展,也吻合和呼应了现代哲学发展的历程,更重要的是其本身具有强大的理论整合力和现实解释力。首先,自1953年DNA结构发现以及古尔德“间断平衡说”的提出,各种科学的论据不仅验证了进化论的科学性,也丰富了达尔文主义,使之日益渗透和影响到人类的世界观和思维方法,并且量子力学、混沌理论以及包括随机过程在内的现代学术理论的发展,都要求人类以一种演化世界观来观察和认识世界。其次,在现代西方哲学中,以伯格森等为代表的非理性哲学开始了对理性的怀疑和对时间、演化和创造的肯定,西方哲学开始了从理性主义向非理性主义的转向。同时在科学哲学领域中,20世纪60年代,历史社会学派强调科学并非一个理性自然发展的逻辑过程,而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这种思想导致了科学哲学观的一次变革。[17]

(三)制度的演化机制

生物意义上的演化是指在生物与其环境相互作用下,有机体、物种、适应性、基因和变异相互缠绕,“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过程。[18]所有的生物演化现象都可以归结为两个进程之一:一个是适应性状的获得和保持;另一个是生物器官多样性状的起源和作用。其中变异机制、选择机制和复制机制的循环作用是凸显演化进程的主要机制。[19]类比于达尔文主义的分析方法,制度演化理论的分析框架运用了其三个基本的生物学隐喻:变异机制、选择机制和复制机制。但制度演化理论绝非对自然演化理论的机械应用,其与自然演化最重要的区别在于:与生物进化中,生物只有自然事物能决定表型的被动适应度不同,在制度演化中,人类智力决定了一项制度安排的适应度。即人类智力对制度安排的福利效应作出衡量:受众对幸福的需求及其福利计算决定了某项制度安排能否改善福利以及合适与否。而正如约翰·康芒斯所言,由这种追求幸福的自利行为所作出的人工选择是人类进步的终极动力和保证[20]——尽管人类进步之路通常是漫长、艰难而又血淋淋的。

任何社会理论都要接受一些关于人类社会及其行为体的元事实(meta-fact),并以此作为理论构建的前提基础或逻辑起点。制度演化理论的三类元事实为:一是行为体是自利的或自我中心主义的,自我中心主义是进化的结果,因此在道德上是中立的。自我中心主义是人类行为的最基本的驱动力之一:它对我们的生存来说必不可少。并且由于行为体的有限理性,其知识永远是不完备的:在一个特定的制度被确立之前,该制度是否增进个人或社会福利是不确定的。[21]二是由于人力和物质资源的稀缺性和行为体的过剩,具有不同偏好的异质行为体之间不得不围绕资源展开竞争,最主要的方式体现在通过影响制度安排来规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进而有效获取和控制现有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正如康芒斯所言,资源的匮乏为制度的存在提供了一个根本的依据:如果资源是充足的,那么制度将几乎是不必要的。[22]三是自人类从猿类物种进化以来,人类社会和文明都在不断进步,这可以从人口总量、人均寿命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等指标上看出。然而人类的进步是曲折前进的,在特定时空下甚至会有所反复(进步或退步)。[23]

因而制度演化理论把内源性(即行为体自身的因素)作为制度变迁的源头,正如伯兰德(Boland)所言,要对制度变迁作出解释必须根源于内生而不能是外源性的因素(外在于行为体的因素,例如战争、意外事件等)。[24]其把行为体的观念作为基因而把制度安排视为表型,因为社会进化中观念基因是易变的,而表型则没有那么善变,并且把观念作为基因也符合制度变迁的个人主义基础:观念最终系于个体。[25]由于异质行为体的自利性以及存在多样化的知识(关于未来制度安排应该如何,总会有着不止一种的观念),所以制度演化的实质就是从不计其数的观念中择取非常有限的几种观念,然后将其转化为制度,观念之间的竞争以及对规则制定权的争夺通常居于制度演化的核心位置,其本质上也遵循“变异—选择—遗传”。总体来看,制度演化过程包含三个阶段:1.异质行为体产生了新的制度观念;2.利用政治或经济势力争夺设计和强行规定特定制度安排的权力;3.制定规则,进行合法化、稳定化及复制。合在一起,这三个阶段对应着进化中的三个阶段——变异、选择(减少变异)、遗传(稳定化)。[26]

1.变异机制:制度安排的观念产生

(1)物质力量与制度观念

制度演化理论所预设的行为体是有限理性,不具有处理信息的完备能力,具有有限的知识。观念是有限理性的行为体认知和思想活动的产物,制度相关的观念便是行为体关于制度系统构建的观念以及特定制度安排是什么的观念。新制度观念的产生是人为地解决问题或为达到目标与预期而创造、引入某种观念。[27]制度观念是建立某种制度的雏形,关于制度安排的观念不必是非常精确和具体的,事实上大多数制度观念最初都是模糊的,正如政治家倾向于提供宏大和模糊的前景而不描述具体的细节意义。任何具体制度的构建都是从一个原始的观念开始形成,服务于这一观念本身的,制度是观念的具体化、丰富化和规制化。问题在于这种观念的本源又是来自何处或者说新观念是如何产生的?

物质至上的理论认为,物质对于观念的产生具有绝对的优先性。尤其以马克思最为典型,马克思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只是对外在物质世界简单的主观反映。[28]而根据制度演化理论,观念并非是对物质世界简单的反映,观念的产生不是随机和盲目的,而是行为体在物质力量的基础上利用人类心智能动的再构造。[29]人类是依靠某种心智模型进行决策的,心智模型处理信息的方式依赖于“大脑的学习能力,而这种学习能力通过一种或多种精心构造的自然语言程式来将感性的、态度的、道德的(行为的)以及事实的信息转换为能被接受的符号”[30]。正如梅洛·庞蒂和阿多诺所说的,被行为体所认识和感知的物已经不单是客观存在的物,而是在人脑的理解和作用下形成了新的形象。[31]

制度演化理论并不否认物质力量对行为体观念形成在本体上的优先性,只是否认其绝对优先性,人的观念形成极大程度上受制于物质世界。正如卡尔·波普尔和多纳德·坎贝尔“进化的认识论”所言的:1)物质输入具有本体上的优先性;2)观念受物质约束,但依然是人脑的能动性构建;3)人类可以改变物质世界进而重塑人类的演化环境。[32]那么物质世界主要指的是什么?列宁认为,物质是不依赖于行为体认知和作用的客观存在。[33]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是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离开了物质自然环境,人类社会不可能存在;同时人类获取生活资料的活动是物质性活动(实践活动)。[34]由于制度观念是关于制度构建的一种社会知识,其与自然环境并没有太大关联,其本质上受制于人类实践性活动。由于实践活动的主体、客体和手段都具有客观性,因而人类的实践活动是一种物质性活动,具体而言主要包括经济活动(物质生产实践)、人类技术创造活动和文化活动(科学文化实践)。[35]

(2)技术、经济、文化与制度观念

虽然当前学界对技术有诸多含义[36],但技术本质是人类利用知识,实现人的目的和需求的一种实践性活动。这有三重含义:1)技术本身并不是知识,而是知识利用的产物。知识是对信息、事实、理解的占有,以及通过保有这些来区别某事物与其他事物的不同。知识对技术来说是必要的,任何技术的创造都是人类通过捕获或驾驭现象而积累的知识的利用。例如很多电子设备的发明,都是随着一系列现象的捕获或利用。人类最初在1750—1875年陆续发现了静电现象、电磁场、感应现象、电磁辐射等等,通过对这些现象的捕获或驯服,人们积累一定的有用知识,通过利用这些有用知识,制作了一系列的设备,包括电池、电容和电感、电报、发电机、电话、无线电等。2)技术具有目的功能性,换言之,每一种技术都是基于一定的目的或功能而存在的,总体来说,技术的一般功能就是由人组织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例如在车床上切削金属很明显属于物质交换;热机、发电机这些技术在转运时实现的是能量交换功能;存储、通讯和决策装置实现的是信息交换功能。[37]3)技术必须是一种实践手段,是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的一套指令,但其形态不受限,它可能是一种装置或设备,例如发电机,也可以是一种方法或流程,例如化学物质过滤法。[38]

经济活动主要是以物品和服务的生产、分配、消费为主要内容的活动,一个社会借助它来满足需求。而文化活动是人类历史地创立的有意义的符号系统活动,具体而言,包括思想、价值观、传统、宗教、习俗、学说等。[39]马克斯·韦伯将文化称为“是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40],克利福德·格尔茨将文化称为“符号控制机制”[41],他们所强调的基调是一致的,文化是人类有意构造的符号世界。[42]诺思对此进一步指出,观念是对物质信息的再构造,而文化的基本要素是语言,文化借助语言来对传递至大脑的信息进行编码和演绎,“符号环境可能影响个体大脑配置资源的方式”[43],因而观念是在文化所编制的符号之网中交流构成的,行为体通过心智模式与文化系统的交互作用来改变人类的心智模式,进而影响行为体的观念建构。[44]

制度观念的产生是一个复杂、动态的、系统的过程,是人类心智受技术、经济和文化因素之间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系统过程。技术、经济和文化活动总是在变化,然而技术、经济和文化因素在既定的时空中总是相对稳定的,当各个要素达到一种耦合状态时,就能维持整个系统的动态稳定性[45],导致一个新的制度观念的产生。正如系统论所揭示的,复杂系统内部是由多个子系统构成的反馈关联体系,不同子系统的变化速度不同、变化频率不同;同时不同子系统对于其他子系统的状态作出反应的时滞也不同,作出反应所需的临界值也不同,有的只要其他子系统一有变化就会作出反应,而有的则要等到其他子系统累积变化到一定程度之后才会作出反应。[46]此外,由于人体心智结构的异质性,不同的行为体具有不同的自利动机或利益目的,因而即便是在相同的技术、经济和文化环境下也可能形成不同的制度观念。

(3)技术、经济与文化之间的关系

技术、经济与文化之间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

首先,技术的变迁路径受经济和文化的影响。技术史学家布莱恩·阿瑟和凯文·凯利的研究表明,技术变迁有着自身演化的规律,例如随着有用知识的扩张和“组合进化”而渐进演进,并呈现日趋复杂和自创生的趋势。[47]技术史专家乔尔·莫基尔也认为技术随着有用知识的扩张而渐进演进,并且这种演进速度是不断加强的。在1800年前大部分技术进步是自然而然出现的,虽然工业革命出现过新技术,但它们只有很狭窄的认知基础,相应地很少出现(虽然也有过)连续和持续的技术改进。认知基础在1800年以后有了显著的扩增,这也标志着有用知识在动态机制上出现了全新的转型或模式变迁,这导致了技术的促进和推广。[48]但技术的演进并不是只由技术自身的内在逻辑性和规律性所决定,也不是一个固定的、单向的过程,而是一个充满诸多异质因素的过程,是一种多向的、分布密集的网络结构。技术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制度、经济、文化(价值观、宗教、技术观等)、人口、军事等要素都对技术的变迁产生了重大影响。例如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和科学社会学家默顿利用社会学的统计方法发现,推动17世纪英格兰科学技术发展的是一系列社会因素,包括对科技职业兴趣转向、清教徒的理性主义和功利主义原则、采矿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经济发展的需求、军事技术、日益增长的人口密度所提出的新的需要、科学技术专家之间便利的互动、人们对经济和技术的信仰等。[49]美国技术史学家乔治·巴萨拉、美国社会学家吉尔菲兰以及技术史专家乔尔·莫基尔也认为社会因素影响着技术的变迁。[50]事实上技术之所以具有社会建构的特质,最根本的原因是技术本身是由人所创造的满足人的各种需求的活动,而人类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有名誉、生存、娱乐、文化、战争以及经济等。例如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马斯洛在其著作《人类激励理论》中,把人类的需求分成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s)、安全需求(Safety needs)、爱和归属感(Love and belonging)、尊重(Esteem)、自我实现(Self-actualization)五类。[51]任何人都是身处于社会网络结构当中的,社会的各种因素会刺激人类的多样性需求,进而推动人类进行创造。

其次,经济活动受技术和文化的影响。经济的发展有多种方式:1)投资的增加。正如经济学家罗伯特·索洛所发现的索洛增长现象:当资本积累的增速快于劳动力的增速时,就能使得每一名工人所配置的资本日益增加,这时候就会出现经济增长,即单位资本的产出将增加。[52]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也意识到了这一点。[53]2)商业扩张。在微观经济学中,正是中间过程的标准费用体现了物品、服务、劳动力或资本等的交换的增长能够让所有参与方都受益。当以前分割的两个单位实现了产品和服务的商业交换时,就能使两者的收入都获得增加,这种受益就是贸易受益。亚当·斯密在1776年就曾指出这一现象,斯密认为贸易收益得自劳动分工、专业化以和劳动技能(称为“干中学”或人力资本)以及随之而来的生产率的提高。并且劳动分工随着服务市场范围的扩大而增加,分工越细,每个工人的产出也就越大。这种由贸易增加而促成的经济增长可以称为斯密增长。[54]3)对包括土地、人口和其他自然资源在内的生产要素进行有效配置。在经济学中有一种现象称为“规模效应”,即通过扩大生产要素的规模,经由纯粹数量的增加而引起经济中单位资本的生产效率的增加,尤其是人口的扩张可以导致单位收入的增长。[55]4)也有一些经济学家指出,文化精神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例如人们越来越有责任心,越来越具有合作精神,越节俭、勤奋、谨慎,人与人之间信任程度越来越深。也有学者指出文化是西方世界兴起的主要原因:诚信、勤奋、节俭及教育子女的传统从一代传到下一代可以改善经济状况,这些传统在不同社会是大不相同的。[56]5)技术进步。上述几种方式都可能带来经济发展的短暂繁荣,但都终将陷入报酬递增的困境,斯密和李嘉图早已认识到这一点,他们认为包括土地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本身是稀缺的,劳动和资本的投入也存在限度,这将导致边际报酬不断减少,进而造成利润的不断下降,资本积累也不断缩减,最终造成经济发展的停滞不前。[57]唯有技术进步是经济发展的最根本也是最持久的动力,能够永久地消除繁荣增长的极限。[58]尤其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保罗·罗默、卢卡斯和格鲁斯曼为代表的新经济学家通过构建新的经济模型,认为技术是内生于经济系统的,技术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根本性因素,是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结果。

技术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种:1)技术可以重复使用,并通过对各种要素进行各种新的组合,提高对现有资源的利用率,缓解资源的稀缺性,可以实现规模收益;2)技术进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给定要素的最优分配,增加外在产出;3)技术具有外溢性,即由于技术可以不断累积,不同企业可以通过学习其他企业技术获得好处;4)由于技术成为产业研发的一个部门,因而技术可以和商品一样通过企业不断的投资研发获得,技术本质上又会提高资本的利用率,增加企业资本的累积,进而达到一个良性循环;5)技术进步物化为“干中学”和人力资本,成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劳动者通过“干中学”或企业通过对劳动者进行教育和培训增加劳动者的基本技能(人力资本),使得劳动者的生产效率和产出大大提高,并且不同于有形资本的损耗,“干中学”和人力资本可以实现边际收益递增,进而不断促进经济增长。[59]但技术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是与不同历史阶段技术发展水平和技术创新的范式密切相关的,早期历史阶段的技术创新都是外在于企业,由个体发明家和技工研发,并受制于知识的有限性的,因而技术创造相对来说是“偶然性”和稀缺的,并且技术的实用程度和范围也有限,因而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力有限。经济发展可能更多的是依靠商业贸易或土地、人口、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因素。在之后的历史阶段,尤其是到了近代,技术的累积以及技术创造逐渐由企业进行专门研发和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技术创造可以逐渐受控于企业,技术创新速度加快,技术实用程度也越来越高,范围也越来越广,技术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力越来越显著。

最后,技术和经济对文化的形成也产生影响。不同的技术和经济形态会将不同的意义、信仰和价值引进到混合了各种过程和要素的文化之中,变化的方向常常是不可预见的。技术和经济非常彻底地与文化,与意义、信仰和价值交织在一起。例如在过去没有汽车的时代,传统意识形态都认为只有男性可以大摇大摆地骑马,妇女应该待在她们该待的地方,而自工业时代汽车出现之后,妇女也可乘坐汽车,妇女的社会角色和价值观开始改变。于是更多的妇女开始进入汽车甚至工厂,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宗教复兴运动、厌恶妇女的情绪以及对同性恋的抨击。[60]再如18世纪的时候美国还是一个技术发展缓慢、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因而那时候主流的思想是集体主义和共和思想,而随着19世纪初美国工业技术的发展,工商业经济逐渐蓬勃发展,个人自由和自由主义思想开始兴起。

2.人工选择机制:制度安排权力的争夺

持有或支持某个或某些有关特定制度变化观念的行为体,不必是制度观念的首次提出者,可能是从其他地方收购、吸收、借鉴甚至剽窃而来的。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体并不知道谁的观念可以提高福利水平,或者更重要的是,行为体并不相信其他人制定的制度会改善自己的福利水平。据此,最终由谁来制定规则便唯有诉诸一种途径予以解决,这便是争夺一个制度安排的权力。[61]行为体包括个体或组织,组织包括政府、经济团体、社会团体以及教育团体等。总体而言,行为体主要包括两大类,即政府和私人部门。正如新制度学家林毅夫所言,政府的最大权威是被操控在某些政治家、政治团体或统治者手中的,和任何一个具有有限理性的个人一样,政府也关心它自己的生存、经济、威望、权力、历史地位等,政府与私人部门一样都有自利动机。[62]政府和私人部门将动员物质资源(例如,财政的资源)和政治支持来争夺规则的制定权。他们所能动员的物质资源和政治支持的总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在下一个阶段中争夺规则制定权的结果。[63]因而很多时候,行为体需要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或感召力量上的初始禀赋才能参与制度变迁的过程。大多数情况下,经济实力和政治实力是行为体参与制度构建的门槛,行为体必须在整个过程中动员、部署、维持甚至增进这些实力。

在争夺制度安排权的这一过程当中,行为体极有可能把争夺视为零和博弈,这有两个原因:其一,行为体如果获得了权力竞争的胜利,那么便意味着其可以按照自身意愿来制定规则,如若失败则将失去制定规则的资格而只能被迫遵守他人制定的规则。其二,自利主义的行为体无法事前预知其他人制定的规则为何,总是担忧自身利益会因为他人制定的规则而受损,即便他人制定的规则可能最终会有利于行为体。由于行为体把争夺制度安排权的过程视作零和博弈,所以他们的最终目标便不是相互合作去实现集体福利水平的帕累托最优,相反是竭尽全力去赢得这一斗争,甚至是诉诸暴力的手段,这种历史史实随处可见。[64]在争夺过程中,行为体为了使其提出的观念更具吸引力,往往还会通过编织过的话语、言辞和政治技能使其观念更具诱惑性。行为体可能通过“说服其他成员分享社会和经济的根本信仰,或者决定追求什么样的知识,并通过谁来获得促进国家扩张合法权利和义务框架”[65]。由于信息不完备,受众无法得知某种观念所支持的制度安排对其福利的影响,因而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拥有更好观念吸引力的行为主体将更有可能获得更多的支持从而更易在权力斗争中占据上风。但总体而言,观念吸引力相比于政治和经济实力的作用可能要稍逊一筹。

此外要注意的不仅是私人部门之间为争夺制度安排的权力存在利益的博弈,私人部门与政府之间也存在争夺制度安排权力的斗争。当私人部门为获取新的经济利益,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并凭借其经济实力、政治关系或观念吸引力获得制度安排的权力时,也即私人部门的决策支配了制度安排创新的进程,新制度经济学将这称为诱致性制度变迁,也即私人部门是第一行动集团,政府是次级行动集团,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制度安排。而当政府凭借其政治实力获取制度安排的权力,由政府的干预来实现和促进制度安排,并由权威机关来推行时,新制度经济学称之为强制性制度变迁,也即政府是第一行动集团,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66]有时候理性政府为了国家经济、文化发展等公共利益,会强制性地要求获得制度安排的权力,促进本国经济和文化发展或其他公共利益的实现;但政府并不总是理性,有时候政府为了其自身利益也会强制性的要求获得制度安排的权力,例如封建皇室为了皇室或贵族利益而颁发的相关剥削百姓的土地条令。政府和私人部门的关系可以有不同的形式,有时候私人部门与政府部门毫无利益关联,有时候私人部门与政府存在利益的一致性,私人部门利用其游说技能成功地将国家利益调整为他们的私人利益,将政府变成他们的同盟,毋庸置疑的是,政府的支持对私人部门获得制度的安排权是极其关键的。[67]但有时候私人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存在冲突,这时候便和私人部门之间的争夺是一样的,他们要凭借各自的政治、经济实力或观念吸引力获得制度安排的权力。

3.复制机制:制定规则,合法化、稳定化及复制

制度安排的权力之争解决之后,获胜一方将有更多权力将反映其偏好的观念予以具体化和制度化,进而在规则制定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获胜方在尝试制定规则时,通常有三个基本选择:强制推行、吸收失败方的部分观点、通过谈判将失败方拉入获胜方阵营。尽管这三个选择在不同情形下能够独立或共同发挥作用,但强制推行通常是行为体的首选。因为强制推行往往能够最直接、快速地将反映获胜方偏好、使其获得更多利益的制度进行实施,因而大多数时候最终制定的规则不是改善整体社会福利的“公共物品”,而是获胜方排斥失败方的“私有物品”。即使最终制定的一些规则可能确实有利于社会,但这只是附带的或偶然的例外,绝非常态。[68]当然,获胜方为获得更广泛的支持,使最终制定的规则更“稳定”“合法”,可能会采取与失败方合作的方式来制定规则。在此情况下,制定规则的真实过程可以被看成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然而,此种“讨价还价”并非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的,因为双方都明白,议价权力的分配早已事前确定,获胜方在此情境下拥有绝对的议价权,失败方如果不与其合作将因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因而此种情形制定的规则仍然更多地反映获胜方的偏好和利益。当然,在不同行为体拥有相同议价权力的情形下,行为体也会选择合作或协商,因为权力的分配并不是明显失衡的。但显然这一情形在制度变迁中是特例而非惯例。[69]

当一项制度安排被最终设立之后,其功效或其作为表型的适应度就要在社会系统中加以检验。如果这一制度安排的落实能够提升大多数人的福利水平,或者可能更为重要的是,制度安排方预先灌输了一种能使这项安排充分合法化的意识形态,或者没有某种反意识形态产生并强大到足以挑战该项制度安排,那么该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合法化、稳定化以及复制。[70]这一阶段完成后,单独一轮制度演化就宣告完成了。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一项未能增进社会福利甚至减损社会福利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没有真正的合法性——却可能不断延续下去,这是因为它有足够的政治或经济势力加以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未来制度变迁的种子已经被种下,但是变化可能在很长时间也不会发生,因为成功的制度变迁并不总是容易的(需要一个有效的、具有权力议价优势以及能够克服集体行动问题的政治创业以及社会活动),同时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可能会逐渐习惯于这一制度,失去了变迁制度的动力,这是制度变迁过程当中存在路径依赖的重要原因。

简言之,制度演化的分析框架如下:具有自利动机的异质行为体受物质活动(技术、经济和文化)影响产生新的制度观念(变异机制)→持有不同制度观念的行为体利用其议价优势(包括经济势力、政治势力、观念吸引力)争夺制度安排的权力(人工选择机制)→制度权力之争中获胜的一方构建制度,将反映其偏好的观念予以合法化、稳定化及复制(复制机制)。所以,是什么“使一种观念的时代得以来临”并将其转化为制度?最根本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一是既定时空下物质活动(技术、经济和文化)对制度观念产生的可能性;二是权势变更和政治博弈的过程。用杰克·利维的话来说,哪种观念能够成为制度根本上而言是一个政治问题。制度变迁关键问题是权势主体和政治过程如何互动以塑造制度变迁的结果。[71]

注释:

[1]唐世平.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1-2.

[2]大卫·兰德斯.解除束缚的普罗米修斯.谢怀筑,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539.

[3]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纲要.李康,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264-266.

[4]唐世平.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15.

[5]唐世平.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15.

[6]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纲要.李康,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89-93.

[7]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纲要.李康,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89-90.

[8]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3-7.

[9]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3-7.

[10]道格拉斯·C.诺思.理解经济变迁的过程.钟正生,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55.

[11]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刘守英,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264-265.

[12]唐世平.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13.

[13]Kathleen M.&D.Charles Galunic,Coevolving:At Last,a Way to Make Synergies Work,Harvard Business Review,2000,pp.91–101.

[14]任力.经济增长中的技术进步机制:基于理论变迁的研究.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25.

[15]西蒙认为,经济分析的出发点不应是人具有处理信息的完备能力,而应该从实际出发,从有限理性出发。经济理性不是一种实质理性,而是一种过程理性。实质理性是指在给定的条件下能够自动地实现既定目标;过程理性却并不要求行为人每一次决策都完全正确,只要行为人能够根据经验逐步调整其行为、不断提高其决策的正确性,即过程理性的实现完全取决于产生它的本身,理性只是一种不断趋进的过程。以此为基础,西蒙提出满意假说,认为在有限理性和过程理性概念下,人们的基本行为模式不是寻求最优化,而是遵循满意原则。赫伯特·西蒙.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杨砺,徐立,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53.

[16]路径依赖是一个具有正反馈机制的体系,随机的非线性可能会受到外部偶然事件的影响,一旦这种影响被系统所采纳,便会沿着一定的路径发展演进,很难被其他潜在的甚至更优的路径所取代。因此,路径依赖阐述了系统如何被锁定在由某一历史事件引起的路径上。张福军.技术与制度共同演化理论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25.

[17]杨勇华.演化经济学视角下的技术创新机制与政策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75-76.

[18]演化涉及个体表型,也涉及群体、物种。生物意义上的演化是指生物在与其环境相互作用下,其遗传系统虽实际发生一系列不可逆的改变,并导致相应表型的改变,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改变导致生物总体对其生存环境的相对适应。在生物进化中,复杂性和有序增长性是普遍的。秦海.制度、演化与路径依赖——制度分析综合的理论尝试.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78.

[19]刘业进.经济演化:探索一般演化范式.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87.

[20]约翰·康芒斯首次逻辑连贯地提出这样的论点:社会进化在根本上是一个通过人工选择而进行的人为过程,并非凡勃伦所理解的自然过程。约翰·康芒斯.制度经济学.赵睿,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7:340.

[21]唐世平.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57.

[22]约翰·康芒斯.制度经济学.赵睿,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7:342.

[23]唐世平.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57.

[24]Boland L A,A critique of Friedman's critics,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1979,pp.503-522.

[25]基因是DNA分子上含有特定信息的一段核苷酸系列,是遗传物质的最小单位,通过复杂的生物化学过程,DNA序列能够被转译成蛋白质或RNA,部分DNA序列还参与这种转译过程的调节。基因通过准确的复制,可将遗传信息传递给后代,通过转录、翻译等一系列复杂的生物化学过程,可将遗传信息表现为特定的性状,这被称为基因表达。因而一种生物的基因组成称为基因型,代表生物遗传潜在性的总和。显然,基因型只有通过特定的实现、其与环境相互作用时的表达,在其表型展现出来时才具有意义,这种特定的基因表现的性状则被称为基因型的表型。基因是多样且易变的,其代表各种潜在可能性,而基因通过一系列作用而表现出来的表型则比较稳定,生物的几乎每种性状都受几个或很多基因的影响。

[26]唐世平.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60.

[27]唐健.系统、时间与社会进化——评唐世平(国际政治的社会进化).国际政治科学,2015(2).

[28]高放,高哲,张书杰.马克思恩格斯要论精选.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190-191.

[29]唐世平.社会科学的基础范式.国际社会科学杂志,2010(1).

[30]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44.

[31]陈慧平.辩证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意识论.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

[32]Popper,Karl,Objective Knowledge:An Evolution-ary Approach,Oxford:Claredon Press,1979;Campbell,Donald T,a.Evolutionary Epistemology.In The Philosophy of Karl Popper,2 vols,ed.Paul Arthur Schilpp.La Salle,IL:Open Court,1974.

[33]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6,89,192-193.

[3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念》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29.

[3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念》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57-58,60.

[36]当前学界对技术的定义可为概括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技术的本质是器物,诸如工具、机器及消费品。二是技术的本质是知识,这反映了认识论的偏好。三是技术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方法,或者说是实现目的的过程。四是技术的本质是意志,这主要是从哲学的视角进行界定的。五是技术分为自然技术、社会技术与思维技术。

[37]F.拉普.技术科学的思维结构.刘武,等译.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88:17.

[38]布莱恩·阿瑟.技术的本质:技术是什么,它是如何进化的.曹东溟,王健一,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206-210.

[39]克里斯·弗里曼,弗朗西斯科·卢桑.光阴似箭:从工业革命到信息革命.沈宏亮,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30.

[40]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5.

[41]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5.

[42]克利福德·格尔茨.文化的解释.韩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5.

[43]道格拉斯·C.诺思:理解经济变迁的过程,钟正生,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31.

[44]道格拉斯·C.诺思:理解经济变迁的过程,钟正生,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31.

[45]耦合(Coupling)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统或运动方式之前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以致联合起来的现象,是在各子系统间的良性互动下,相互依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动态关联关系。如两个单摆之间连一根弹簧,它们的震动就彼此起伏、相互影响,这种相互作用被称为单摆耦合。类似地,假设研究对象为A与B的关系,则可以把A系统与B系统通过各自的耦合元素产生相互作用彼此影响的现象定义为A-B耦合。

[46]张旭昆.制度演化分析导论.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42.

[47]布莱恩·阿瑟.技术的本质:技术是什么,它是如何进化的.曹东溟,王健一,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206-210;凯文·凯利.科技想要什么.严丽娟,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110-115.

[48]乔尔·莫基尔.雅典娜的礼物:知识经济的历史起源.段异兵,唐乐,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20-21.

[49]罗伯特·金·默顿.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范岱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36-259.

[50]美国技术史学家乔治·巴萨拉以达尔文进化论为理论模式来解释技术的变迁,其将人造物作为技术的基本单元,人造物的演化具有累积性和延续性,也即是说每一种人造物不是独一无二的存在,而是在原有人造物的基础上逐步发展的,人类想象力、社会经济和文化力量、技术传播、科学进步等要素不断激励人类创新,使得人类创造物不断延续和多样,然而在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军事因素等影响下,人类作出了选择,使某些人造物得以延续,而某些人造物则在历史洪流中被淘汰(乔治·巴萨拉.技术发展简史.周光发,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224-237)。美国社会学家吉尔菲兰以轮船的发明为例,将技术变迁的分析框架拓展到与技术因素相互作用的非技术因素。吉尔菲兰提出了38项发明的社会原则和环境要素,其中包括财富、教育、人口和工业主义等。按照他的观点,技术变迁与达尔文进化过程非常相近(Gilfillan S.C.,The society of Invention,MIT Press,1970,p24)。乔尔·莫基尔认为社会对技术的演进是最为关键的,并总结归纳了制度和产权、平均寿命、营养、承担风险的意愿、地理环境、路径依赖、劳动力成本、宗教、价值标准、对革新的抵制、政治和政府、战争、对信息的开放态度、人口因素等要素对技术演化的影响(乔尔·莫基尔.雅典娜的礼物:知识经济的历史起源.段异兵,唐乐,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20-21)。

[51]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在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论文中所提出。马斯洛理论把需求分成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自我实现的需要是最高层次的需要,是指实现个人理想、抱负,发挥个人的能力到最大程度,达到自我实现境界,接受自己也接受他人,解决问题能力增强,自觉性提高,善于独立处事,要求不受打扰地独处,完成与自己的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的需要。也就是说,人必须干称职的工作,这样才会使他们感到最大的快乐。马斯洛提出,为满足自我实现需要所采取的途径是因人而异的。自我实现的需要是在努力实现自己的潜力,使自己越来越成为自己所期望的人物。

[52]乔尔·莫基尔.富裕的杠杆.陈小白,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8:5.

[53]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3.

[54]任力.经济增长中的技术进步机制:基于理论变迁的研究.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25.

[55]但要注意的是在其他生产要素没有增加或增长的较慢时,人口的连续增长会在其他生产要素上加大人口压力,而经济就会从逐渐增长的状态向报酬递减的状态改变。尤其是当人口增长的过快时,会导致生产的紧张化,造成人均收入下降,因此人口增长对经济增长来说并非越多越好。事实上,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最早提出了这一观点,甚至陷入经济增长的悲观主义。

[56]乔尔·莫基尔.雅典娜的礼物:知识经济的历史起源.段异兵,唐乐,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291.

[57]亚当·斯密.国富论.杨敬年,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25;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3.

[58]乔尔·莫基尔.雅典娜的礼物:知识经济的历史起源.段异兵,唐乐,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291.

[59]任力.经济增长中的技术进步机制:基于理论变迁的研究.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256.

[60]威廉·M.杜格,霍华德·J.谢尔曼.回到进化:马克思主义和制度主义关于社会变迁的对话.张林,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60.

[61]唐世平.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63.

[62]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刘守英,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278.

[63]唐世平.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63.

[64]唐世平.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64.

[65]Strange.S,The persistent myth of‘lost'hegemony,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1987,pp.551-574.

[66]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刘守英,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280.

[67]苏姗·K.塞尔.私权、公法:知识产权的全球化.董刚,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83.

[68]Clague C.K,Institution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Growth and governance in less-developed and post-socialist countries,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7,p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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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唐世平.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65-66.

[70]唐世平.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66.

[71]唐世平.制度变迁的广义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67.

二、制度演化理论模型对专利制度的适用

本书将专利制度作为一种历史和现实存在进行研究,基于前文构建的理论框架,对专利制度的历史演化进行研究,探寻其背后的牵引力和阻碍因素。专利制度被认为是技术、经济、文化、政治相协调的产物,它是技术政策、经济制度、政治工具和法律规则的整合体。这就注定了专利制度的演进不是一种自生自发的、合乎循序渐进逻辑的、田园牧歌式的演进,是一个由技术、经济、文化和政治等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的历史过程。在中世纪、18和19世纪,无论是技术还是文化和经济环境都与当前存在差异,有些差异是巨大的,正如拉里·克莱默(Larry Kramer)所言:“当我们放下今天物欲的、功利的世界,回到那个18世纪和19世纪早期的世界,就仿佛回到了一个外星世界。”[1]而在不同时空之下,人们对概念和制度的认识往往很不一样,这就需要我们放下今天的偏见,从那时候的技术、经济、文化环境去考察那时候的制度观念。

从一个宏观的历史角度来看,技术变革往往是一切文明形态的开始,人类经历了由技术和经济变迁所形成的前工业社会(18世纪60年代之前)、工业社会(18世纪60年代—20世纪80年代)以及后工业社会(20世纪80年代至今)等三个历史形态,在这三个历史形态中,专利制度经历了特权、私权以及国际化等蜕变,并逐渐呈现异化之趋势。专利制度演化的各个阶段虽然看似碎片化,并呈现不同的特性,但它们之间并没有完全分割而是存在一些共性的联系。卡尔·波普尔认为,历史存在多种解释的可能性,具有主观性,我们在历史的连续事件中只能看到“趋势”而不能总结一个普适定律。[2]但乔治·欧文明认为,历史不是所有因素的结合,而是记录人类最纯粹的和根本的动机。[3]本书从历史的视角来研究和考察专利制度的变迁,无意于解读该制度发展的普遍规律,只是试图提供一种新的解释视角和线索。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由于技术发展水平、经济形态、技术与经济的结合程度、技术对经济的价值和作用力的变化,以及行为体的文化观念(包括技术观、财富观、权利观、哲学观念、经济理论、意识形态)等之间的差异耦合,会影响人们对专利制度进行建构的动机、动力以及专利制度的形式和内容。在不同历史阶段,由于技术、经济和文化的耦合程度不一样,制度观念也可能呈现不同的形式。当然行为体的许多制度观念可能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符合本国技术、经济和文化环境下从其他地方吸收或借鉴过来的。

但专利制度变迁的主角永远是那些根植于制度框架作出反应的、具有权势优势的行为体,他们塑造了具体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内容和制度变迁的方向。美国著名的法律史学家斯图尔特·班纳在《财产故事》指出,尽管过去两百多年来,美国社会关于“财产是什么”的观念不断变迁,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财产权不过是一种工具价值,而非目的本身”,“任何一种制度变革都不会自己发生,而是‘人’促使它们发生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围绕于特定目的的新联盟的形成,它们将推动财产的传统理解朝一方或另一方发展”,“毫不奇怪,推动这些变革的人正是那些获利的人”[4]。专利制度也诉说着类似的故事。不同的行为体因为不同的自利动机,在技术、经济、文化的相互交织作用下往往会形成或支持不同的制度观念,他们借由自身的政治或经济势力,进而影响制度的变迁。行为体在推动变革时,往往伴随着华丽的辞藻,声称其观念是普惠的,或者通过撷取有利于其制度构建的理念和内容、观念的吸引力来正当化其制度观念。在获得制度安排的权力之后,不同行为体或者达成利益平衡的协议,或者由获胜方将反映其偏好的制度观念予以具体化和规则化,并通过进一步的修饰对其观念予以合法化和稳定化。这些制度进一步影响后人制度观念的形成,形成专利制度的路径依赖。有学者认为,在知识产权制度的演进过程当中,商人是历史的推动者,他们形塑了知识产权制度的样貌。[5]本书以为这一观点有失偏颇,专利制度变迁的主角是私人部门(主要包括行会、技工、商人、工商阶级、企业等,他们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不同的形态)和政府。专利一方面是私人部门市场竞争,获取财富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是一国政府调控技术和经济的政策工具。在历史的演进过程当中,他们基于各自的目的相互博弈,有时候基于利益的关系达成合作,有时候又相互对立,他们基于各自的利益目的构造和形塑了专利制度的方向。我们将看到,专利制度最初作为国家发展工商业经济的政策产物,其关注的是技术所带来的可实施性和公共利益,正如戴维·凯瑞斯和苏珊·赛尔所言,其本是一个远离法律舞台中央的、古怪神秘的、专属于技术专家的领域[6],私人部门在历史的演进中一步步利用各种策略将其私人化、财产化、国际化,使其受到政府和公众的重视。

当然本书并不否认一些意外事件可能将专利制度往不同方向拉扯牵引,这些意外事件在历史的演化过程当中可能被湮没、被修正,也可能永远的影响专利制度的构建。正如青木昌彦所言,在历史演进中,时间越短,观念性因素作用越大;时间越长,则非观念性因素或所谓的客观必然性作用越大;在超长期中则似乎又是由偶然性发挥着支配作用。[7]李琛教授也指出,法律制度演进存在偶然性,逻辑无法解释历史中的一切现象。[8]因而专利制度的演化绝不仅仅是些法律文字的增减,专利制度是历史的概念,其演进过程存在不确定性。虽然专利制度演化的过程大都是渐进的,因为制度变迁的过程是费力的(需要一个有效的、具有权力议价优势以及能够克服集体行动问题的政治创业以及社会活动、路径依赖等多种因素使制度保持稳定),但专利制度变迁又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存在技术、经济和文化等人类实践活动的变化以及人类对生存和对福利永不满足的渴求。专利制度的渐变是常态,但是基因式的突变也有可能发生。这是因为行为体权势的变化以及意外事件的突然发生,也有可能是相对长时期内一系列变化积累的结果。

专利制度在历史的演进中完成了时代的洗礼,本书的目的在于揭示专利制度的历史和利益构造,尤其是拒绝专利制度是天然、永恒不变、绝对理性的产物的观点。历史提供了一种线索,历史的回应具有一种悠久的渊源。

注释:

[1]Larry D.Kramer,When Lawyers Do History,72GEO.WASH.L.REv.,2003,pp.387-390.

[2]卡尔·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杜汝楫,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7:95,121.

[3]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序言1。

[4]斯图尔特·班纳,财产故事.陈贤凯,许可,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142,32,444,445.

[5]黄海峰.知识产权的话语与现实——版权、专利与商标史论.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130-131,276.

[6]戴维·凯瑞斯.法律中的政治:一个进步性批评.信春鹰,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185;苏姗·K.塞尔.私权、公法:知识产权的全球化.董刚,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78.

[7]青木昌彦,奥野正宽,等.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魏加宁,等译.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29.书中强调了偶然性对制度演化中的作用。另外福格尔指出诺思等人1989年发表的论文《17世纪英格兰公共选择制度的演进》中最有意义的是偶然性在制度演化中的作用。福格尔.道格拉斯·诺思和经济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前沿.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33。

[8]李琛.对智力成果权范式的一种历史分析.知识产权,2004(2).